延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延安市綠色建筑工程驗收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建局、新區住建局、高新區規劃建設局、南泥灣管委會,各建設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
為貫徹落實《陜西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推動我市綠色建筑量質雙提升,規范我市綠色建筑驗收工作,依據《綠色建筑工程驗收標準》(DBJ 61/T 184-2021)制定《延安市綠色建筑工程驗收服務指南(試行)》?,F印發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參照執行。
延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5月11日
延安市綠色建筑工程驗收服務指南(試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陜西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綠色建筑工程驗收標準》(DBJ 61/T 184-2021)等法律、法規和標準,建設單位應組織相關單位及人員對綠色建筑進行工程竣工驗收,建筑節能管理部門應對驗收過程進行監督?,F將綠色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有關事宜明確如下:
一、綠色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條件
(一)施工單位按照綠色建筑等級要求審查通過的《綠色建筑施工圖設計階段專家審查意見》、施工圖紙等設計文件及綠色建筑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專項意見)、《綠色建筑設計階段評價標識自評估報告》要求,完成設計和施工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監理單位將綠色建筑等級要求的內容納入監理范圍,對綠色施工全過程監理情況進行質量評價,提供綠色建筑工程監理評估報告。
(三)綠色建筑工程驗收程序和組織應遵守陜西省《綠色建筑工程驗收標準》(DBJ 61/T 184-2021)的要求,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勘察等單位及省、市綠色建筑專家庫2-3名專家對綠色建筑等級進行查驗,確認符合綠色建筑等級要求。
(四)綠色建筑工程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評合格的基礎上進行,由建設方申報并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前完成驗收工作。
(五)相關資料齊全完整。
二、綠色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程序
(一)施工單位已完成綠色建筑工程設計和承包合同約定的綠色建筑工程內容,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形成《綠色建筑工程施工自評估報告》,向建設單位申請辦理綠色建筑工程驗收。(附件1)
(二)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綠色建筑工程自檢。
(三)建設單位以書面形式向市(縣、區)建筑節能主管部門提出綠色建筑工程竣工驗收監督申請,并提交綠色建筑的相關文件和資料。
(四)資料齊全有效后,建筑節能主管部門在省、市綠色建筑專家庫中隨機抽取2-3名專家組成專家組會同相關人員實地查驗。
(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應分別報告執行法律、法規和綠色建筑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六)市(縣、區)建筑節能管理部門審閱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技術管理資料及第三方檢測報告。
(七)專家組按照審查合格后的《綠色建筑施工圖設計階段專家審查意見》和綠色建筑設計專篇及《綠色建筑專項審查意見》,對綠色建筑工程安全耐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約、環境宜居、提高與創新6個方面進行現場核查驗收并形成綠色建筑工程驗收結論。
三、綠色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結論
(一)綠色建筑符合相關標準和規范要求,達到綠色建筑設計標準,控制項、施工圖審查或綠色建筑評審定級中達標的評分項和加分項均驗收合格,建設單位出具綠色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附件2)并上報市建筑節能主管部門備案。
(二)市(縣、區)建筑節能主管部門對綠色建筑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等級查驗、驗收程序、驗收標準的執行情況及驗收結論等進行全過程監督。
(三)綠色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日期以最終通過驗收的日期為準,建設單位自綠色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5日內,到建筑節能主管部門進行綠色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四、綠色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資料裝訂
(一)備案提供資料
1.綠色建筑工程竣工驗收監督申請;
2.綠色建筑施工圖設計階段專家審查意見;
3.審圖機構審查通過的綠色建筑施工圖紙(專篇)、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和洽商、技術評價報告;
4.《綠色建筑設計階段評價標識自評估報告》;
5.綠色建筑工程綠色施工技術方案(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并經監理單位審查批準);
6.綠色建筑工程施工評估報告;
7.綠色建筑工程監理評估報告;
8.主要材料、設備、構件進場復驗報告;
9.綠色施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10.綠色建筑工程驗收對照表(陜西省《綠色建筑工程驗收標準》附錄B);
11.綠色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12.其他對綠色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有影響的技術資料。
(二)備案資料整理裝訂要求
1.文件資料應真實、齊全;
2.文件資料整理裝訂應有目錄表;
3.復試、檢驗報告應提供原件及復試檢驗報告匯總表;
4.當提供文件資料為復印件時,需加蓋出具單位公章。
延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5月1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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